当生产中心的数据或应用由于灾难或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执行故障恢复,以便快速在灾备中心启动业务。在进行故障恢复前,建议至少成功执行一次容灾测试。此操作只能在灾备端eReplication系统进行。
前提条件
- 对于其他应用已配置基于LUN的保护策略和恢复计划。
- 对于使用阵列异步远程复制的保护组,需要保证灾备中心至少有一份可以使用的完整业务数据。
背景信息
故障恢复可以在生产中心的数据或应用非正常停止时,快速在灾备中心启动业务。当生产中心恢复后,执行计划性迁移操作将业务回切至生产中心。
操作步骤
- 恢复前配置。
- 执行故障恢复。
如果灾备主机(Linux操作系统)安装了华为多路径软件,请确认多路径软件设置的I/O悬挂时间不为“0”,且该灾备主机上由多路径软件所产生的虚拟设备均存在所对应的物理设备。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对应版本的《OceanStor UltraPath for Linux xxx 用户指南》。
- 在菜单栏上,单击“数据利用 > 数据恢复”。
- 选择需要故障恢复的恢复计划,在“操作”区域单击“更多 > 故障恢复”。
- 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类型,执行故障恢复。
- 当保护对象类型为“LUN”时,请执行:
- 选择“灾备站点”。
- 选择“主机(组)> 可用灾备恢复主机或主机组”(对于保护对象类型为“LUN”时,该操作可选)。
- 当灾备站点使用的存储阵列为T系列V2及以后的版本时,此处选择的待恢复的主机在存储阵列上只能归属于一个主机组,且该主机组只能归属于同一个映射视图。同时,受保护的应用使用的存储LUN,其对应的远程复制从LUN,只能归属于同一个LUN组,且该LUN组与该主机组必须归属于同一个映射视图中。如果使用的存储阵列为T系列V2R2版本,创建映射视图后,需要修改映射视图的属性,取消勾选“为主机启用带内命令”。
- 对于T系列V2R2及其更高版本、18000系列存储,提供了自动添加主机与存储映射的功能,只需要保证存储与主机的启动器连接正常,系统会自动在存储上创建对应的主机、主机组、LUN组和映射视图,创建原则如下:

- 当保护对象类型为“LUN”时,在不选择容灾恢复主机或主机组的情况下,您需要手动将容灾LUN映射给容灾主机。
- 单击“故障恢复”。
- 在弹出的“警告”对话框中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后,勾选“我已阅读上述信息,了解执行此操作带来的后果”。
- 单击“确定”。
- 当保护对象类型为“NAS文件系统”时,在弹出的“警告”对话框中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后,勾选“我已阅读上述信息,了解执行此操作带来的后果。”单击“确定”。
- 最新数据方式:系统将根据故障前灾备中心备份的业务数据进行恢复,并在灾备中心启动业务。
- 最新快照方式:手动或自动执行保护组时,系统将对灾备站点的占位虚拟机自动创建虚拟机快照。故障恢复时,如果选择使用最新快照方式进行恢复,则系统将使用最新的占位虚拟机快照注册虚拟机,并启动虚拟机。
- 在灾备中心检查应用启动情况。
待故障恢复完成后,检查应用和数据是否正常,如果应用或数据出现异常,请联系华为技术支持工程师。
- 检查应用启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对于基于应用的保护策略,请检查应用启动是否成功并能正常进行数据读写操作。
- 对于基于LUN的保护策略,请登录灾备端应用主机,先扫描磁盘并启动应用,检查应用启动是否成功并能正常进行数据读写操作。
您也可通过自行开发和部署脚本实现扫描磁盘、启动应用和测试应用的操作。
- 重保护前环境检查。
对于华为分布式块存储,用户需要对生产端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手工将生产端的LUN解除映射。
- 执行重保护,对灾备站点接管的业务进行反向保护。
故障恢复完成之后,应用系统运行在灾备站点,保护组变为“无效”。此时需要进行重保护,恢复从灾备站点到生产站点的复制状态,将灾备站点运行期间的数据同步回生产站点。重保护后,原灾备站点为生产站点。
为了确保重保护前保护和恢复的配置不影响重保护后保护组和恢复计划的运行,执行重保护后系统将自动清理保护和恢复的配置(包括保护策略、恢复计划的启动设置、自定义执行脚本、自定义执行步骤等)。在执行重保护后,请重新配置保护策略和恢复策略,以确保容灾业务正常运行。
- 在菜单栏上,单击“数据利用 > 数据恢复”。
- 选择需要执行重保护的恢复计划,在“操作”区域单击“更多 > 重保护”。
- 在弹出的“确认”对话框中仔细阅读提示内容后,单击“确定”。
如果选择“保留用户配置数据”,将保留自定义的保护策略以及恢复设置,如自定义恢复步骤等。请确保重保护后保留的配置数据不影响业务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