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添加保护对象操作可以将需要容灾保护的对象纳入到保护组管理中。
前提条件
- 存在成功创建的保护组。
- 保护组中的保护对象数目未达到上限。
- 添加的保护对象的模板类型需要和已经存在的模板类型匹配。
- 如果保护组创建了恢复计划,只有恢复计划状态为“正常”、“已完成清理”、“已完成回滚”或重保护完成后可以添加保护对象。
背景信息
只有状态为“正常”的保护组可以添加保护对象。
操作步骤
- 在菜单栏上,选择“
保护”。 - 选择待添加保护对象的保护组,在详细信息区域单击“保护对象”页签。
- 单击
。系统弹出“添加保护对象”对话框。
- 选择一个或多个保护对象,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