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对象服务集群

通过该操作,可以为区域增加对象服务集群。

前提条件

非默认区域中的非默认对象服务集群不支持增加对象服务集群操作。

操作步骤

  1. 选择“设置 > 对象服务设置 > 全局命名空间”。
  2. 单击“增加对象服务集群”。

    系统右侧弹出“增加对象服务集群”页面。

  3. 设置对象服务集群参数信息,相关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对象服务集群参数说明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名称

    集群的名称。

    创建成功后不支持修改。

    [取值范围]
    • 长度范围是1到128位。
    • 名称由字母、数字、“-”以及“_”组成,只能以字母开头,不能以“-”或“_”结尾。

    浮动管理IP

    访问当前集群DeviceManager的浮动IP地址,用于集群之间进行通信的地址。不支持使用副管理IP设置该参数。

    创建成功后不支持修改。

    集群域名

    集群的域名。

    [取值范围]

    • 每个域名长度范围为3~253位,由小写字母、数字和“-”组成,每级子域名不能以“-”开头或结尾。
    • 每级子域名长度为1~63位,至少有两级域名,各级子域名之间用“.”隔开,且顶级域名不能为纯数字。
    • 支持输入多个且不存在层级关系的域名,以“;”分隔,最多支持8个。

    用户名

    登录DeviceManager的用户名。

    密码

    登录DeviceManager的密码。

  4.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