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回滚快照
通过该操作,可以快速将源卷的数据恢复为快照的数据,减少数据丢失量。
前提条件
系统中已经创建快照,且快照处于在线状态。
为了确保数据一致性,在回滚快照之前请先暂停主机业务。
当快照的源卷同时也为双活的本端卷或远端卷时,需要暂停双活pair之后,才能执行快照回滚操作。
操作步骤
选择“数据保护 > 保护对象 > 卷 > 快照 ”。
单击快照所在行右侧的“更多”,选择“开始回滚” 。
按照界面提示完成确认操作。
父主题:
管理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