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命名空间以CIFS方式共享后,用户可以访问该共享的存储空间。
不建议在“敏感”模式的命名空间上开启CIFS协议。
如评估如上情形对业务无影响或可接受对应的影响,建议在敏感的命名空间上创建CIFS共享前,打开命名空间的回收站功能,合理设置保留时长,减少由于客户端的异常行为导致数据丢失的概率。
如果无法评估对业务的影响,您也可以联系技术工程师进行确认。
系统右侧弹出“创建CIFS共享”页面。
相关参数如表1所示。
参数名称 |
参数说明 |
|---|---|
共享名称 |
共享的名称,用于用户访问共享资源时使用。 [取值范围]
|
命名空间 |
需要创建CIFS共享的命名空间。
说明:
若所选命名空间是远程复制的从端,在访问命名空间上的数据时,数据可能正在被修改。执行该操作前请确认应用可以容忍可能出现的数据不一致现象。 |
Dtree |
需要创建CIFS共享的Dtree。如果不选择Dtree,CIFS共享对整个命名空间创建。 |
长度范围为0~255位(1个中文字符占3个字符长度)。
取值包括:“Everyone”、“Windows本地认证用户”、“Windows本地认证用户组”、“AD域用户”和“AD域用户组”。
change namespace general name=命名空间名称 unix_permissions=777
change dtree general dtree_name=Dtree名称 file_system_id=命名空间ID unix_permissions=777
具体权限细分说明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