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对象服务集群

通过该操作,您可以对不需要的对象服务集群进行删除操作。

前提条件

不支持删除默认对象服务集群。

非默认集群删除后,对象服务无法使用,必须删除对象服务再重新安装对象服务,数据将会全部丢失。删除前请确认该集群是否已不再使用,数据是否可以全部丢弃。如果误删除非默认集群,在删除对象服务前,可以将其重新增加回原对象多集群,该集群可以继续正常使用。

操作步骤

  1. 选择“设置 > 对象服务设置 > 全局命名空间”。
  2. 在对象服务集群所在框内单击,删除该对象服务集群。
  3. 按照界面提示完成确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