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映射

通过该操作,可以解除快照与主机、主机组或VBS之间的映射关系。

前提条件

快照已经创建了映射。

操作步骤

  1. 选择“数据保护 > 保护对象 > 卷 > 快照”。
  2. 单击快照所在行右侧的“更多”,选择“解除映射” 。

    系统弹出“解除快照映射”页面。

  3. 根据业务需求,选择“主机”、“主机组”或“VBS”。在“可选主机”、“可选主机组”、或“可选VBS”区域,勾选一个或多个对象,将其添加到右侧已选区域。
  4. 单击“确定”。
  5. 按照界面提示完成确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