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 處理器代表使用共用處理器儲存區的邏輯分割區之作業系統的實體處理器。 本主題說明如何設定處理單位與虛擬處理器的最小值、理想值與最大值,以取得最佳的分割區效能。
在未分割的伺服器上安裝及執行作業系統時,作業系統會藉由計算伺服器上的處理器數量, 計算其目前可以執行的作業量。例如,如果您在擁有 8 個處理器的伺服器上安裝作業系統, 且每個處理器可以同時執行 2 個作業,則該作業系統可以同時執行 16 個作業。相同地,在使用專用處理器的邏輯分割區上 安裝並執行作業系統時,作業系統會藉由計算指派到邏輯分割區的專用處理器數量, 計算其目前可以執行的作業量。在這兩種情況下,作業系統可藉由計算它能使用的處理器整數, 輕易地計算出它同時可以執行多少個作業。
然而,在使用共用處理器儲存區的邏輯分割區上 安裝並執行作業系統時,作業系統無法從指派到邏輯分割區的處理單位小數中, 計算出作業的整數。因此,伺服器韌體必須 將作業系統可用的處理力,以處理器的整數來表示。這可讓作業系統計算其可以執行 的並行作業量。虛擬 處理器代表使用共用處理器儲存區的邏輯分割區之作業系統的實體處理器。
伺服器韌體會將處理單位平均分散到指派給邏輯分割區的虛擬處理器。例如,如果邏輯分割區 有 1.80 個處理單位以及兩個虛擬處理器,則每個虛擬處理器會有 0.90 個處理單位來支援其工作量。
每個虛擬處理器的處理單位有數量限制。每一個虛擬處理器之處理單位的下限 取決於伺服器型號。而每一個虛擬處理器之處理單位的上限一律為 1.00。這表示邏輯分割區所使用的處理單位 不能多於其指派到的虛擬處理器數量 (即使是未覆蓋邏輯分割區也一樣)。
若虛擬處理器的數量接近邏輯分割區可用的處理單位量,則該邏輯分割區通常執行效能最好。 這讓作業系統有效率地管理邏輯分割區的工作量。在某些狀況中,您可能可以藉由增加虛擬處理器的數量, 來稍微提高系統的效能。如果您增加虛擬處理器的數量,則也會增加可並行執行的作業數。不過,若您增加虛擬處理器的數量, 而沒有增加處理單位的數量,則會降低每個作業的執行速度。若將處理能力分散到許多虛擬處理器上, 作業系統也無法在處理程序之間轉移處理能力。
不同分割工具會以不同方式,將虛擬處理器指定給邏輯分割區。 如需特定分割工具如何指定虛擬處理器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分割工具。
作業系統在系統公用程式及效能監視程式中顯示虛擬處理器的方法, 與顯示實體處理器的方法相同。不過,作業系統顯示處理器資訊的方法可能會不同。例如,每一個實體 POWER5™ 處理器可以同時執行兩個執行緒。 當邏輯分割區在使用 POWER5 處理器的伺服器上,使用共用處理器儲存區時,每個虛擬處理器也可以同時 執行兩個執行緒。AIX® 中的系統公用程式會考量執行緒, 因此,如果 AIX 系統公用程式指出您有兩個處理器, 表示您在一個虛擬處理器上有兩個執行緒。相反地,i5/OS® 中的系統公用程式不會考量執行緒, 因此,如果 i5/OS 系統公用程式指出您有兩個處理器, 表示您有兩個虛擬處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