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回復及備份主控台的注意事項

如果您的備份主控台計劃需要變更主控台類型,請使用下列資訊。

使用不同主控台連線功能之主控台的可回復性為使用者提供了其他選項。如果您的備份主控台計劃需要變更主控台類型,請使用下列資訊。

視您變更主控台的方式而定,在 i5/OS® 中變更主控台可以立即生效。若為並非由 HMC 管理的伺服器,配接卡的位置會取代標示。如果其他主控台類型的配接卡已適當放置,則可以變更主控台類型值,且該變更會在重新啟動系統,或者使用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 強制系統檢查其他主控台時生效。若為由 HMC 管理的伺服器,則在選取新主控台類型之前需要變更主控台標記。如果可能,您應該預先規劃此變更。通常,變更分割區設定檔只有在您停用並重新啟動分割區之後才生效。因此,嘗試在 DST 或 SST 中變更主控台類型值,通常會產生錯誤訊息,指出該資源不可用。然而,您可以使用 HMC 的指令行介面來強制執行標記變更。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變更主控台、介面及終端機。如果您以使用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 的方式來變更主控台,則變更會立即生效。

要用於回復之每個主控台類型的支援硬體在回復時都必須可用 (非使用中)。例如,如果您想要直接連接的本端主控台裝置可以回復網路 (LAN) 上的本端主控台裝置,則必須將兩個配接卡置於其各自的位置或正確標示。為了完成主控台變更,使用者還必須使用可用的功能表,或使用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變更主控台類型值。

若要使用不同的主控台類型來完成回復,則必須在嘗試進行接管之前,先滿足新主控台的硬體需求。這表示支援硬體必須已經處於可用狀態而非使用中 (包括任何邏輯分割區標記),或者您必須在嘗試回復之前,在實際上或邏輯上移動支援硬體。然後,您必須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將主控台類型值變更為想要的設定。您可以使用現有的工作站及 SST (如果可用的話)、原有的巨集或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如需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 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使用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如需使用「作業主控台」原有巨集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使用 OPSCONSOLE 巨集疑難排解

如果您在 D 模式 IPL 期間變更主控台類型值 (通常是使用主控台服務功能 (65+21)),則只要新的必要資源可用,您就可以連接其他裝置而無需其他 IPL。例如,如果要切換的目標 IOA 沒有位於相同的匯流排上,則此時可能沒有 IPL 目標資源的匯流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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