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逻辑分区和分区概要文件

您可以使用硬件管理控制台HMC)的“创建逻辑分区”向导在 IBM® 系统和 eServer™ 硬件上创建新的逻辑分区和分区概要文件。

仅当要在已分区的受管系统上创建逻辑分区时,才使用此过程。如果要在新的或未分区受管系统上创建逻辑分区,则必须测试受管系统上的硬件以确保硬件正常工作。对硬件进行测试有助于检测受管系统中潜在的问题并使这样的问题更容易得到改正。在测试硬件之后,您可以通过对受管系统部署系统规划,以便在新的或未分区受管系统上创建逻辑分区。有关如何在新的和未分区受管系统上创建逻辑分区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对新服务器或未分区服务器进行分区

您还可以通过对受管系统部署系统规划,以便在受管系统上创建逻辑分区。系统规划将自动执行创建逻辑分区的过程,并确保每个逻辑分区获取系统规划中指定的资源。有关系统规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根据系统规划创建分区

在创建逻辑分区之前,请确保 LPAR 验证工具LVT)输出可用。使用来自该工具的输出作为开始在服务器上创建分区概要文件的指南。

要创建分区概要文件,您必须是超级管理员或操作员。有关超级管理员和操作员角色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任务和角色

要使用 HMC 在服务器上创建逻辑分区和分区概要文件,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导航区中打开服务器与分区
  2. 选择服务器管理
  3. 在内容区域中,打开要为其创建分区概要文件的服务器。
  4. 右键单击分区并选择创建 > 逻辑分区
  5. 按照“创建逻辑分区”向导中的步骤创建逻辑分区和分区概要文件。
创建逻辑分区和分区概要文件后,您必须安装操作系统。有关 AIX®i5/OS®Linux® 操作系统的安装过程,请参阅安装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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