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 i5/OS 中的 Linux® 服务器对象

许多对象的创建是在逻辑分区中安装操作系统和使用虚拟存储器的结果。其中的某些对象是服务器相关的,而其他对象是用户相关的。要正确恢复服务器对象,您必须保存所有这些对象。

您可以在服务器中使用 i5/OS® GO SAVE 命令的选项来保存这些对象。

如果您要保存特殊的对象,请使用下表来查看该对象在 i5/OS 上的位置和要使用的命令。有关使用保存命令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i5/OS 备份和恢复主题集。

表 1. 要为具有虚拟盘的逻辑分区保存的对象
对象内容 对象名 对象位置 对象类型 保存命令
次分区和虚拟磁盘驱动器 stgspc /QFPNWSSTG 在系统辅助存储池(ASP)中的用户定义网络服务器存储空间 GO SAV,选项 21 或 23
SAV OBJ('/QFPNWSSTG/stgspc') DEV('/QSYS.LIB/TAP01.DEVD')
在用户 ASP 中的用户定义网络服务器存储空间 SAV OBJ(('/QFPNWSSTG/stgspc') ('/dev/QASPnn /stgspc.UDFS')) DEV('/QSYS.LIB/TAP01.DEVD')
表 2. 要为所有带有服务器的逻辑分区保存的对象
对象内容 对象名 对象位置 对象类型 保存命令
来自逻辑分区的消息 多种 多种 服务器消息队列 GO SAVE,选项 21 或 23
SAVOBJ OBJ(msg) LIB(qlibrary) DEV(TAP01) OBJTYPE(*MSGQ)
逻辑分区的 i5/OS 配置对象 多种 QSYS 设备配置对象 GO SAVE,选项 21、22 或 23
SAVOBJ DEV (TAPO1)
多种 多种 QUSRSYS 多种 GO SAVE,选项 21 或 23
SAVLIB LIB(*NONSYS) 或 LIB(*ALLU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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