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受管系统的服务分区

使用此过程来指定受管系统的服务分区。也可以使用此过程从逻辑分区除去指定的服务分区或将指定的服务分区从一个逻辑分区移动至另一个逻辑分区。

服务分区IBM System i5™ 或 eServer™ i5 服务器上的 i5/OS® 逻辑分区,您可以配置它以将服务器固件更新应用于服务处理器或系统管理程序以及将服务器常见硬件错误报告给 IBM®硬件管理控制台HMC)在进行维护时这些功能很有用,否则无法执行这些功能。应用服务器固件更新和将服务器常见硬件错误报告给 IBM 的首选方法是使用 HMC

IBMSystem p5™、eServer p5 和 OpenPower™ 服务器没有服务分区。如果 IBMSystem p5、eServer p5 或 OpenPower 服务器由 HMC 进行管理,那么您必须使用 HMC 来更新服务器固件,并且服务器只能通过 HMC 与服务和支持机构联系。如果您使用 HMC 来管理 IBMSystem p5、eServer p5 和 OpenPower 服务器,则可以使用备用的 HMC,以确保服务器具有备用方法来与服务和支持联系以及应用修订。

您每次只能指定一个逻辑分区作为受管系统的服务分区。IBM System i5 或 eServer i5 服务器的服务分区必须是 i5/OS 逻辑分区。

必须关闭逻辑分区,然后才能指定逻辑分区作为受管系统的服务分区。在从逻辑分区除去指定的服务分区之前,也必须关闭逻辑分区。如果您要将服务分区从一个逻辑分区更改为另一个逻辑分区,则使用此过程之前您必须关闭这两个逻辑分区。有关正常地关闭逻辑分区的信息,参阅操作系统关闭过程。

注: 仅在使用 HMC 来创建、更改、删除、复制或激活受管系统上的任何逻辑分区之后,才必须在服务器上指定服务分区。您可以在未分区的服务器上设置操作系统以与服务和支持机构联系,并且可以使用未分区的服务器上的操作系统来应用服务器固件更新。

要指定受管系统的服务分区,您必须是超级管理员角色的成员。有关用户角色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任务和角色

要将其中一个逻辑分区指定为受管系统的服务分区,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导航区中打开服务器与分区
  2. 选择服务器管理
  3. 在内容区域中右键单击受管系统并选择属性
  4. 服务分区字段中,选择您要指定为服务分区的逻辑分区。如果不想指定另一个逻辑分区作为服务分区,则选择
  5. 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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