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显示用于标识逻辑分区的名称。可以在此页面上更改分区名称。在受管系统中,每个分区名称都必须唯一。

逻辑分区名称最多可以包含 31 个字符。逻辑分区名称可以由大写字母(A 至 Z)、小写字母(a 至 z)、数字(0 至 9)、空格和下列特殊字符组成:逗号(,)、句点(.)、斜杠(/)、分号(;)、冒号(:)、颚化符号(~)、at 符号(@)、井号(#)、插入标记(^)、连字符(-)、下划线(_)、等号(= )、加号(+)、左花括号({)和右花括号(})。不允许使用带有变音符的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