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目标系统上所迁移分区的逻辑分区概要文件的名称。此分区概要文件是在迁移期间创建的。如果指定现有的概要文件名,那么 HMC 会将现有概要文件替换为新的迁移概要文件。如果未提供名称,那么新迁移概要文件将替换上次用于激活该分区的现有概要文件。
分区概要文件名最多可以使用 31 个字符。分区概要文件名可以由大写字母(A 至 Z)、小写字母(a 至 z)、数字(0 至 9)、空格和下列特殊字符组成:逗号(,)、句点(.)、斜杠(/)、分号(;)、冒号(:)、颚化符号(~)、at 符号(@)、井号(#)、插入标记(^)、连字符(-)、下划线(_)、等号(=)、加号(+)、左花括号({)和右花括号(})。不允许使用带有变音符的字符,其中变音符是对字母添加的重音符标记,用于改变单词的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