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虚拟处理器数

与此分区概要文件相关联的逻辑分区的虚拟处理器的期望数量。虚拟处理器的期望数量是在激活此分区概要文件时要对此逻辑分区指定的虚拟处理器数。

激活此分区概要文件时,受管系统计算已落实至逻辑分区的处理单元数与期望虚拟处理器数之间的比值。如果计算得到的比率等于或大于每个虚拟处理器所需的最小处理单元数,那么对逻辑分区指定期望数目的虚拟处理器。否则,虚拟处理器数是处理单元数除以每个虚拟处理器所需的最小处理单元数,并下舍入到上一个整数。例如,将 1.00 个处理单元落实给一个逻辑分区,并且每个虚拟处理器所需的最小处理单元数是 0.1。如果期望的虚拟处理器数小于 10,那么受管系统将期望数量的虚拟处理器用于此逻辑分区。否则,此逻辑分区的虚拟处理器数是 10(1.00 个处理单元除以每个虚拟处理器的最小处理单元数 0.1)。

只有在关闭逻辑分区并重新激活此分区概要文件之后,在此页面上所作的任何更改才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