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處理器數目上限

指定與這個分割區設定檔相關之邏輯分割區的虛擬處理器最大數目。您無法動態變更這個邏輯分割區的虛擬處理器數量,使其高於這個數字。您只能在分割區設定檔內容中變更這個值並重新啟動分割區設定檔,才能將虛擬處理器數量變更為較高的數目。

預設虛擬處理器最大數目就是邏輯分割區的處理裝置最大數目除以每個虛擬處理器的處理裝置最小數目 (小數無條件捨去以取其整數)。例如,如果處理裝置最大數目是 1.26,而每個虛擬處理器的處理裝置最小數目是 0.1,則這個欄位就會預設為 12。

伺服器機型或分割區作業系統也可以限制邏輯分割區可以使用的虛擬處理器數目。

這個數字可以是不小於下列兩者的任何整數。

若要將這個欄位和其他虛擬處理器欄位還原為其預設值,請按一下還原預設值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