擱置的記憶體

輸入您要邏輯分割區具有的記憶體數量。這個數量必須介於記憶體數量下限記憶體數量上限欄位所定義的範圍內。

請以 GBMB 輸入您要邏輯分割區具有的記憶體數量。

您不能在 MB 欄位中輸入大於 1024 的數字。如果要邏輯分割區具有 1024 MB 或更多的記憶體,請將您要邏輯分割區具有的記憶體數目除以 1024,並在 GB 欄位中輸入結果,然後在 MB 欄位中輸入餘數。

指定的記憶體數量必須是這個受管理系統上使用的記憶體區塊大小可以整除的數目。MB 欄位上的旋轉鈕容許您以受管理系統的記憶體區塊大小, 增加及減少 MB 欄位中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