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列指出受管理系統上的可用 5250 商業處理工作量 (5250 CPW), 其指派給這個 i5/OS 邏輯分割區的下限數目、現行數目及上限數目佔可用總數的百分比。
您可以在此列上的現行欄位中輸入新的百分比, 來變更 i5/OS 邏輯分割區所使用的 5250 CPW 百分比。新的 5250 CPW 百分比必須介於此列上的 下限上限欄位所定義的範圍內。
唯有當符合下列條件時,才會顯示此列:
如果未對 i5/OS 邏輯分割區顯示此列,則表示受管理系統容許 i5/OS 邏輯分割區使用受管理系統上所有啟用的 5250 CPW,或受管理系統上沒有 5250 CPW 可供 i5/OS 邏輯分割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