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列顯示目的地邏輯分割區的虛擬處理器現行數目及數目上限。如果想要將虛擬處理器移至目的地邏輯分割區, 請在此列的要移動欄位輸入您要移動的虛擬處理器數目。您在要移動欄位輸入的虛擬處理器數目,必須小於或等於在來源邏輯分割區的 虛擬處理器列的可移動欄位中的虛擬處理器數目。此外, 此列中的現行欄位與要移動欄位的加總, 必須小於或等於此列的上限欄位中的數量。
唯有當邏輯分割區使用共用處理器時,才會顯示這個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