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設定檔名稱

指定移轉分割區在目的地系統上的邏輯分割區設定檔名稱。這個分割區設定檔是在移轉期間建立的。如果您指定現有的設定檔名稱,HMC 會用新的移轉設定檔來取代現有的設定檔名稱。如果您未提供名稱,則會以新的移轉設定檔來取代上次用來啟動分割區的現有設定檔。

分割區設定檔名稱最多可以使用 31 個字元。分割區設定檔名稱可以包含大寫字母 (A 至 Z)、小寫字母 (a 至 z)、數字 (0 至 9)、空格及下列特殊字元:逗點 (,)、句點 (.)、斜線 (/)、分號 (;)、冒號 (:)、顎化符號 (~)、at 記號 (@)、井字號 (#)、脫字符號 (^)、連字號 (-)、底線 (_)、等號 (=)、加號 (+)、左大括弧 ({) 及右大括弧 (})。不接受含變音符號的字元 (即字母加上重音符號,以變更字的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