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區移轉:設定檔名稱

使用分割區移轉:設定檔名稱頁面,可以指定將在目的地系統上, 為移轉分割區建立的新分割區設定檔的名稱。分割區設定檔名稱最多可以使用 31 個字元。分割區設定檔名稱可以包含大寫字母 (A 至 Z)、小寫字母 (a 至 z)、數字 (0 至 9)、空格及下列特殊字元:逗點 (,)、句點 (.)、斜線 (/)、分號 (;)、冒號 (:)、顎化符號 (~)、at 記號 (@)、井字號 (#)、脫字符號 (^)、連字號 (-)、底線 (_)、等號 (=)、加號 (+)、左大括弧 ({) 及右大括弧 (})。不接受含變音符號的字元 (即字母加上重音符號,以變更字的發音)。

根據預設值,HMC 會建立一個包含分割區現行狀態的移轉設定檔。 此移轉設定檔可以儲存為新的設定檔,也可以用來取代現有的設定檔。 一般的情境是將移轉設定檔寫回相同的設定檔中,以啟動分割區。

您可以更新設定檔名稱來將移轉設定檔儲存在新的設定檔中,或儲存到不同的現有設定檔。 可以在使用動態邏輯分割時執行這項作業。分割區目前使用的資源,可能會和分割區啟動時的資源不同。 如果您不希望變更現行啟動設定檔,則應該將移轉設定檔儲存為新的設定檔名稱。

分割區移轉精靈會將在來源系統上,針對移轉分割區定義的所有邏輯分割區設定檔,移至目的地系統。在移動了分割區之後,針對該分割區定義的分割區設定檔就不再存在來源系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