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與這個分割區設定檔相關的邏輯分割區要使用的虛擬處理器數目。當您啟動這個分割區設定檔時,受管理系統就會計算向邏輯分割區確認的處理裝置數目與這個數字之間的比例。如果這個比例等於或大於每個虛擬處理器所需要的處理裝置最小數目,則這個虛擬處理器數目就會指定給邏輯分割區。否則,虛擬處理器數目就是處理裝置數目除以每個虛擬處理器所需要的處理裝置最小數目 (小數無條件捨去以取其整數)。例如,邏輯分割區有 1.00 個向它確認的處理裝置,而每個虛擬處理器所需要的處理裝置最小數目是 0.1。如果在這裡指定的虛擬處理器數目小於 10,則系統就會將這個數字用作該邏輯分割區的虛擬處理器數目。否則,虛擬處理器的數目就是 10 (1.00 個處理裝置除以每個虛擬處理器的處理裝置最小數目 0.1)。
這個數字可以是從虛擬處理器最小數目到虛擬處理器最大數目之間的任何整數。
預設的期望虛擬處理器數目就是期望的處理裝置數目 (小數無條件進位到下一個整數)。例如,如果分割區設定檔的期望處理裝置數目是 1.10,那麼預設的期望虛擬處理器數目就是 2。如果期望的處理裝置數目是 2.01,那麼預設的期望虛擬處理器數目就是 3。
若要將這個欄位和其他虛擬處理器欄位還原為其預設值,請按一下還原預設值按鈕。